塔河县广大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2023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本县广大适龄青年响应祖国号召,积极报名应征,现就征兵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征报名时间:
(资料图)
1.男兵:
上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2.女兵:
上半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二、应征报名对象: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重点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年满18周岁)。
2.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三、征集办法:
登陆全国征兵网官方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男兵报名在应征地一栏选择: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XX乡(镇),报名成功后,大学生需要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给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所在乡(镇)社区或基层武装部工作人员再次审核确认。
附:黑龙江省大学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
我省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士兵提干,跨级、跨年限选取士官等政策。主要享受以下优待:
一、提前毕业
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而且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二、退役就业
1.安排工作
达到一定年限或级别的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等,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2.公务员定向招录
全省每年拿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左右的公务员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省委组织部拿出315个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3.基层公务员招考
边境县(市、区)、深度贫困县(市、区)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
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拿出不低于录(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笔试成绩加5-15分。
5.军队文职人员招聘
军队面向社会招考文职人员,本省国防动员系统每年拿出不低于2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6.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用
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7.政法干警招录
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应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优抚金
从我省入伍的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入伍奖励金、优待金等共计13万元左右。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每人每年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50%(以塔河为例,平均每人约5.3万元)。
2.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两年共1 万元的标准发放。
3.国家资助学费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0.8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4.大学生入伍奖励
从我省入伍的大学生,给予每人1.6万元奖励,大兴安岭地区奖励1万元,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
5.义务兵服役津贴及退役金
约6万元。
四、升学
1.考研
本科生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读研;从2021年起,教育部设立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2.免试专升本
今年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塔河县征兵咨询电话:
0457-3479036,13384573613
塔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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