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道:2022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02-06 18:19:32 来源:教育快播网

2022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武汉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2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资料图)

2021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武汉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武汉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武汉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武汉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5武汉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3考研国家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2]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2022武汉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正文

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
报考培养单位学科(专业/领域)

代码

学科(专业/领域)名称政治(管

理联考)

外国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备注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502外国语言文学6560100100367
0551翻译7075115115395
新闻与传播学院0503新闻传播学6060105105375
055200新闻与传播6060100100385
信息管理学院055300出版65659090395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60609090380
1201Z1电子商务
120502情报学60609090380
1205J7数据科学
1205Z3保密管理
120501图书馆学60609090360
120503档案学
1205Z1出版发行学
1205Z2信息资源管理
125500图书情报11060--240
125601工程管理11050--190非全日制
经济与管理学院0201理论经济学6060100100360
0202应用经济学6060110100395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6060100100395
1202工商管理6060100100360
125100工商管理8442--170非全日制
125300会计10050--193非全日制
125601工程管理9447--189非全日制
法学院0301法学60609090365
035101法律(非法学)60609090355
035102法律(法学)60609090355
文学院050101文艺学60609595367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501Z3写作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6565100100390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Z2对外汉语教学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60609090365
历史学院0601考古学6055210-350
0602中国史6560215-355
0603世界史6565210-360
065100文物与博物馆6060205-336
哲学学院0101哲学60609090370
0402心理学7070260-415
艺术学院1303戏剧与影视学6560105120385
135100艺术6050100100361含非全日制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30201政治学理论6055110110355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030206国际政治60559090360
030207国际关系
120401行政管理6060110110395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1204Z2应急管理
1204Z1公共经济管理60609090375
120404社会保障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3560--200非全日制
教育科学研究院0401教育学5151180-351
045101教育管理51519090351含乐山师范联

合培养、含非

全日制

社会学院0303社会学60609090395
035200社会工作60609090360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2政治学6555100100375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6555100100375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555200-410
数学与统计学院0701数学60609090325
0714统计学60609090325
025200应用统计65651001004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702物理学50507070310
0702Z1医学物理50507070310
071011生物物理学50507070310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50507070320
0805Z1纳米科学与技术
080901物理电子学50507070290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50507070340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50507070330
085601材料工程50507070290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0703化学55559090325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50558090320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50558090320
085600材料与化工50558090320含乐山师范联

合培养

生命科学学院0710生物学55559090350
0713生态学55559090340
086000生物与医药50508080315含乐山师范联

合培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0705地理学60509090350
077601环境科学55507590300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60507590350
083002环境工程55507590300
085700资源与环境(01环境工程)60509090350
085700资源与环境(02地理信息工程)60509090380
085700资源与环境(03国土资源工程)60509090345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60558090355
水利水电学院080103流体力学60507580315
080502材料学60507580315
081103系统工程60507580315
0815水利工程60507580315
083002环境工程60507580315
085900土木水利60558585350含非全日制
125601工程管理11050--190非全日制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0808电气工程605585100335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605585100380
085801电气工程6060100100380
085406控制工程6060100100385
动力与机械学院0802机械工程505080100320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505085100320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505080100320
081504水利水电工程505080100320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505085100340
085500机械505085100345
085800能源动力505085100330
125601工程管理10050--189非全日制
城市设计学院0813建筑学60559090355
0833城乡规划学60559090375
1305设计学60459090361
085100建筑学60559090330含非全日制
085300城市规划60559090350含非全日制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801力学55558090350
0814土木工程55559090350
085901土木工程50558580320含非全日制
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50558580320含非全日制
125601工程管理11047--189非全日制
计算机学院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0607575315
0835软件工程60607575315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60607575330
0854电子信息60607575360
电子信息学院070208无线电物理50507585310
0708地球物理学50507585305
0774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50507585310
0803光学工程50507585310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50507585310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50507585310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50507585330
085400电子信息(不含03集成电路工程、07仪

器仪表工程)

50509090355
085400电子信息(03集成电路工程、07仪器仪

表工程)

45456070290非全日制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60609075335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60609090335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60609090335
085700资源与环境55559090360
测绘学院0708地球物理学55558090325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55559090350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55559090350
085700资源与环境55558585320
图像传播与印刷包装研究中心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55558080305
0830Z1包装与环境工程55558080305
0835Z1图像传播工程55558080305
085600材料与化工50505757280含非全日制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0839网络空间安全60558585330
085400电子信息60608585345
0301J1网络法学6060105110350
基础医学院0778基础医学55559090330
1001基础医学5555180-330
1072生物医学工程5555180-320含非全日制
第一临床学院1002临床医学5050180-340
105100临床医学6060180-355
1003口腔医学6060190-325
105200口腔医学6060200-345
1072生物医学工程5555180-320含非全日制
1007药学5555180-335
105600中药学5555180-350非全日制
105400护理5555180-310含非全日制
第二临床学院1002临床医学5050180-340
105100临床医学6060180-355
1003口腔医学6060190-325
105200口腔医学6060200-345
1007药学5555180-335
105500药学5555180-350
1011护理学6060180-310
105400护理5555180-310非全日制
1001基础医学5050180-340
口腔医学院1003口腔医学6060190-325
105200口腔医学6060200-345
公共卫生学院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060200-350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6060200-330
1053公共卫生6065200-360
护理学院1011护理学6060180-310
105400护理5555180-310含非全日制
药学院1007药学5555180-335
105500药学5555180-350含非全日制
105600中药学5555180-350含非全日制
发展研究院020101政治经济学6060100100360
0202Z3房地产经济学6060100100395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080902电路与系统50509090315
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50509090350
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50509090350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55559080345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55509090340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55559075315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55559090340
085400电子信息(01计算机技术)50509080340
085400电子信息(02电子与通信工程)50509090355
085700资源与环境(01遥感工程)50509090350
资源与环境(02摄影测量工程)
资源与环境(03地理信息工程)
资源与环境(04大地测量工程)505090120400
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0202J6健康经济学606090100360
125100工商管理8442--170非全日制
国际问题研究院030207国际关系60609090360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010102中国哲学60609090370
060200中国史6560215-355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60609595367
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区域与城

乡发展研究院

020202区域经济学6060110100395
020204金融学6060110100395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60609090365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030109国际法学60609090360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1204J2宏观质量管理6570120120405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1204J1文化产业管理6060100100360
125400旅游管理10045--170非全日制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070801固体地球物理学60608090335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60608090350
高等研究院0702物理学50558080320
0703化学50558080325
0710生物学50558080350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50558080320
医学研究院0710生物学55559090330
1001基础医学5555180-330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60508080340含非全日制
0305Z1党的建设60508080340
工业科学研究院0802机械工程55558080320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55558080320
080901物理电子学55558080310
水工程科学研究院081503水工结构工程50607575310
强军计划各专业45405050251
对口支援艺术40406060361
单独考试1205Z2信息资源管理45356565251非全日制
120401行政管理251非全日制
1204Z1公共经济管理285非全日制
说明: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告。

2.复试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复试方式、具体要求等以我校发布的有关复试工作公告和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

予参加复试。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善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充分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2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可包括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因受疫情影响,对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培养单位可进行一定调整。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五)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武汉大学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可适当设立志愿级差。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其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出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单位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

027-68754125(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工作时间开通)

027-68788722(武汉大学纪委监察部,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考研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wuhandaxue/fenshuxian_587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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